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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輔系、雙主修、轉系】 【休學、退學、保留入學資格】

【學籍資料變更】 【註冊】 【選課】 【成績】 【抵免學分】

【申辦證件及各式證明文件】 【畢業】 【各學士班】【數位證(明)書類】 【其他】  


【輔系、雙主修、轉系】

  • Q1-1:延修生可以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嗎?
    A: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故延修生不可申請修讀輔系或雙主修。

     
  • Q1-2:轉學生可以修讀輔系、雙主修嗎?
    A:轉學生需在本校修畢一學年課程後,才得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

     
  • Q1-3:申請輔系、雙主修有成績的限制嗎?
    A:
    1. 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並未明訂學業成績標準,但各系申請資格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 申請修讀雙主修學生,其歷年學業成績名次須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五十以內;若各系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 Q1-4:請問修讀輔系、雙主修,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有上限嗎?
    A:修讀輔系、雙主修學生,其每學期修習學分上限得加修至31學分,惟在職班學生僅得加修至19學分。

     
  • Q1-5:如欲修讀輔系、雙主修應於何時提出申請?
    A:輔系、雙主修約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截止申請,其日期並明訂於行事曆,本組約於每年6月及1月會公告下一學期各系提供輔系、雙主修修讀名額、相關規定、應修科目及申請日期,屆時請密切注意本組網頁最新消息,或至本組網頁相關法規瀏覽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

     
  • Q1-6:如欲中途放棄輔系或是雙主修,應於何時辦理?該如何辦理?放棄後已修及格之科目是否可抵充主系之畢業學分?
    A: 
    1. 修讀輔系、雙主修之學生, 於應屆畢業學年度最後一學期期末考前,得向教務處提出申請放棄修讀輔系或雙主修資格
    2. 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放棄修讀申請表( 放棄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表 ),填妥後經原就讀系系主任及加修系系主任簽名後,送回註冊組承辦人員即可。
    3. 放棄修讀輔系資格後,其於輔系所修科目與主系相關者,得經主系認定後,採計為主系選修學分。
    放棄修讀雙主修資格後, 其於加修系所修科目與學分如已達輔系之規定者,得核給輔系資格;如未達輔系資格,而所修科目與主系相關者,得經主系認定後,採計為主系選修學分。。

     
  • Q1-7:入學後如性向不合,是否可辦理轉系? 如何申請?轉系有何限制?
    A:
    1. 可以,但不是每個系都會提供名額。註冊組約於每年四月公告各系招收轉系生名額及轉系標準,相關消息請至本校註冊組網頁瀏覽。
    2 .請依行事曆所訂日期填妥申請表,連同各系規定繳交資料送註冊組辦理。
    3. 轉系申請僅適用於四年制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
      (1) 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2) 已核准轉系一次者。
      (3) 在休學期間者。
      (4) 各多元入學招生中規定不得轉系者。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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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退學、保留入學資格】

  • Q2-1:大學部學生因學業因素被退學之規定為何?
    A:
    1. 修業期限屆滿,未修滿畢業應修學分數或必修科目不及格者。
    2. 大學部學生連續兩次不及格科目學分總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含)以上者。(詳本校學則第44條)。
    3. 僑生、外國生、蒙藏生、原住民、派外子女、運動績優生...等連續兩次不及格科目學分總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含)以上者 (詳本校學則第44條)。
    4. 惟身心障礙生或學生學期修習科目在9學分(含)以下者,不適用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退學規定 (詳本校學則第44條)。
  • Q2-2:大學部學生之休學、退學應至何處辦理?
    A:先上網下載休退學申請書 、家長同意書(休學退學),填妥後先持學生證、休退學申請書及家長同意書至註冊組,經註冊組查核後,再至相關單位辦理離校手續,完成後得領取休、退學證,辦理退學者並得申請發給修業證明書 (3 個工作天)。

     
  • Q2-3:休學應於何時提出?
    A:學期中休學者,至遲應於校方規定之期末考試前一週,提出申請並獲核准。寒、暑假期間辦理休學者,若於註冊截止日前可免繳學雜費直接辦理休學,註冊截止日後需繳交學雜費後方可辦理休學。

     
  • Q2-4:休學一次可辦理多久?
    A:休學以一學期為單位,一次可休學一學期、二學期(即一學年)、三學期或四學期(即二學年)。休學最多以四學期為限,為專案經教務長核准者,得再延長一或二學期。

     
  • Q2-5:服兵役期間,是否計入休學年限?
    A:服兵役乃國民應盡之義務,所以不包括在休學年限中,當然也不算入修業年限中。

     
  • Q2-6:休學後可辦理提前復學嗎?
    A:可以!自行書寫提前復學申請書,註明擬於何時復學,交註冊組辦理。

     
  • Q2-7:學期中辦理休學,退費問題如何?
    A:請參考教育部頒發之「 休學退費標準表 」,把握時程辦理才能有效退費。

     
  • Q2-8:大學部新生欲保留入學資格,應如何辦理?
    A:依本校學則第10條規定,學生因重病或特殊事故,應檢具有關證明文件於註冊前至註冊組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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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地址、更改姓名】

  • Q3-1:地址變更,應如何處理?
    A:
    1 .如係變更通訊地址, 可自行上網至學生資訊系統修改地址。
    2. 如係變更戶籍地址, 請攜帶身份證件至註冊組辦理更正。

     
  • Q3-2:姓名更改後,應如何向校方報備?
    A:先上網下載申請表格並檢附戶籍謄本,至註冊組辦理更正,學生證更名需至自動繳費機繳費後,將申請聯及原學生證一併送註冊組辦理。
     
  • Q3-3:我是畢業校友,更改姓名後畢業證書應如何更改?
    A:先上網下載申請表格並請攜帶戶籍謄本及畢業證書正本至註冊組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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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Q4-1:註冊資訊如何取得?
    A:新生於每年八月中旬前寄發新生資料袋時一併寄送註冊須知。舊生於學期結束前E-Mail至個人信箱,請留意註冊組網頁公告。

     
  • Q4-2:註冊繳費後需到學校辦理何種手續嗎?
    A:繳費即視同註冊,無須到校辦理手續。如需要在學證明,學生於繳費後,可登入學生資訊系統,自行列印在學證明。或可親自到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投幣機)自行申請在學證明紙本。
  • Q4-3:延修生如何繳交學雜費?
    A:
    第一階段:於本校規定註冊截止日前,繳交二分之一雜費、學生平安保險費及網路使用費等費用,如未繳費,則視同未註冊。
    第二階段:於加退選後,依修習學分數核算應繳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九(含)學分以下者,按該生修課所屬學院別學分費標準收取學分費;十(含)學分以上者,按該生所屬學院別學雜費標準收取全額學雜費。 (教育學程學分依教育學程修習辦法規定另行計費)
  •  
  • Q4-4:如何列印繳費單?
    A:請至本校【首頁】/【學生】/【學雜費專區】/【學雜費-學分費繳費單或證明單查詢列印】項下,補列印繳費單。
     
  • Q4-5:繳費金額如有錯誤,怎麼辦?
    A:攜帶繳費單到出納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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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

  • Q5-1:四年級學生累計修習學分數已達畢業學分數,選課是否仍須達學分下限?
    A:依本校學則規定,四年級選課以9學分為下限,即使累計修習學分數已達畢業學分數,每學期選課仍須達最低學分數之限制。

     
  • Q5-2:我是復學生,如何選課?
    A:全校加退選時間是復學生的選課時程。

     
  • Q5-3:上網選課時,如有電腦上的問題(如帳號、密碼…)應向何處詢問?
    A:可向計算機中心林先生(6299)或註冊組詢問。

     
  • Q5-4:學生如何查詢課表?
    A:請於「選課專區」點選「 課程查詢 」依您所屬系別年級,查詢您的課表即可。如不知如何操作,可參閱「 操作說明 」,即可依您設定的條件查詢課表 。

     
  • Q5-5:請問要如何查閱我的必修課程?
    A:請於「選課專區」點選「 課程表相關事項 」,選擇「 各系必修課程查詢 」查詢即可。

     
  • Q5-6:我想要知道課程內容,要如何查詢?
    A: 各門課程大綱已建置於「 課程查詢 」網頁下,請輸入課程名稱,即可查詢該門課程大綱。

     
  • Q5-7:選課系統出現〞額滿〞,無法選課,要如何處理?
    A:同學若因超過人數上限而無法選課者,請洽任課教師,向任課老師領取授權碼後自行上機選課。

     
  • Q5-8:暑期重修班如何登記?
    A:
    1. 依「 暑期開班授課要點 」第三點規定,暑期開班人數至少須達 15 人,並依規定繳納學分費,但若人數在 5-14 人間,而學生願分攤補足 15 人之學分費者亦可開班。
    2. 同學應於期末至暑期開課前,至各系排課先生或老師處查詢是否開課,若人數不足則先登記(同學亦可自行上學校BBS或FB召集),等人數足夠時再請系上提出開課,若人數僅在 5-14 人間則請系上 提出同學願分攤學分費之簽呈(附學生名單)經核准後再開課。
    3. 並非所有課程均可於暑期開課,詳細內容請參考「 暑期開班授課要點 」。

     
  • Q5-9:二次退選應於何時辦理?如何辦理?
    A:
    1. 二次退選時間請詳見行事曆(約每年4月及12月)。
    2. 二次退選係採線上暨人工作業, 同學請先至學生資訊系統「二次退選申請」選擇欲退選課程,並列印紙本,經導師簽名(三校聯盟課程須經任課教師簽名)後,於規定期限內送註冊組辦理。

     
  • Q5-10:二次退選的科目及學分數有限制嗎?
    A:退選科目及學分數並無限制,但退選後學分數不得低於下限(大學部一、二、三年級16學分),惟大學部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二次退選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

     
  • Q5-11:二次退選的科目會影響學期平均成績嗎?成績單上會註記嗎?
    A:二次退選的科目不計算成績及學分數,所以不會影響學期平均成績,但中文歷年成績單該科目名稱仍會出現,成績欄註記「退選」字樣,英文歷年成績單會註記「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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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Q6-1:已修習及格科目是否可以再修一次?
    A:已經修習及格且名稱及學分數均相同之科目,不得重複修習;重複修習之課程,其成績學分數均不予採計。 
     
  • Q6-2:對於學期成績有疑義者應如何處理?
    A:學生遇有成績疑義時,應於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或下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先至教務處查核登錄有無錯誤,如非登錄問題而需查閱試卷,需向授課教師或系、科主任提出申請。 相關規定請詳閱「教師繳交及更正學期成績辦法」。

     
  • Q6-3:已畢業校友如何申請中英文成績單及名次證明?
    A:您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1. 自動繳費系統---到校利用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系統直接投幣申請,除中文成績單立即取件外,其餘項目請先將收據交至註冊組,再依其所需之工作天到校領件。
       ※自動繳費機系統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8:00
       ※以下身份者,中文成績單請至註冊組領取:(1)於93學年度前畢業者。(2)於前一學年度畢業者。
       ※畢業生僅能申請「畢業總成績排名」。
    2. 郵寄申請---網上下載表單,填妥後寄送或親送至註冊組,可附匯票與回郵信封,由註冊組代為寄回。
    3. 線上申請--上網申請並直接傳送,依所申請項目所需天數之工作天後到校領件並繳費或將匯票與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由本組代為寄回

     
  • Q6-4:在校生如何申請中英文成績單及名次證明?
    A:您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1.自動繳費系統---請利用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投幣後,直接取件(機器下方文件取出口取件)。
    2.郵寄申請---網上下載表單,填妥後寄送或親送至註冊組,可附回郵信封與匯票,由註冊組代為寄回。
    3.線上申請---上網申請並直接傳送,依所申請項目所需天數之工作天後到校領件繳費或將匯票與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由本組代為寄回
    4.應屆畢業生應注意當學期成績是否已全部送達註冊組,可於申請單上備註「申請畢業成績」,以提醒承辦業務人員配合注意。
    5.在校生可申請1.當學期排名、2.歷年成績排名。

     
  • Q6-5:第一年某科被當掉,但重修時的分數很高,畢業時該科會算那一次成績?
    A:你修過的學科成績都會被忠實的紀錄在你的歷年成績單上,而且都會算入你學期及畢業成績當中,但畢業學分只會採計及格的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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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學分】

  • Q7-1:何時可辦理抵免學分?
    A: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第五條規定,新生、轉學生、重考生或其他具有申請抵免學分資格者應於本校所訂抵免申請期間內(約開學前)於註冊組網頁下載抵免學分申請單,填妥抵免課程資料,逕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抵免學分申請單
     
  • Q7-2:原為本校學生,去年因故退學,今年又重考上本校,請問舊有的學分可以申請抵免嗎?
    A:理論上可以,但是那些學分可以抵免是由系上認定的,請記得在新生入學時於本校所訂抵免申請期間內向系辦提交申請書。

     
  • Q7-3:科目名稱相同,但學分數不同,可以抵免嗎?
    A:請參考本校抵免學分辦法第四條規定。

     
  • Q7-4:請問錯過第一學期的抵免學分時間,可以在第二學期或第二年的第一學期申請抵免嗎?
    A:不可以。因為抵免學分規定在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申請是有法規規定,關係到選課的通盤考量,所以務必要把握申請時程及規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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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證件】

  • Q8-1:學生證遺失,怎麼辦?
    A:請先至學生證掛失暨補發申請系統辦理掛失,再至行政大樓一樓之自動繳費機繳費,繳費後將收據送至註冊組,三天後再到註冊組領件。

     
  • Q8-2:學生證毀損,怎麼辦?
    A:請先至學生證掛失暨補發申請系統
    辦理掛失,再至行政大樓一樓之自動繳費機繳費,繳費後將收據送至註冊組,三天後再到註冊組領件。(需繳回舊的學生證)
     
  • Q8-3:中英文在學證明書如何申辦?
    A:請利用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投幣後,立即取件(機器下方文件出口取件)。

     
  • Q8-4:申請國外學校需寄送彌封之證明文件時,應如何處理?
    A:先辦妥文件申請手續,於領件時,將文件裝入信封(請至本校四維書局購買本校之西式信封)內,交註冊組同仁加蓋彌封章後,自行投郵。

     
  • Q8-5:畢業證書影本如何加蓋官防?
    A:
    1. 中文畢業證書—攜帶正本至註冊組申請影本後, 再至文書組加蓋大印。
    2. 英文畢業證書—攜正本至註冊組申請影本後加蓋鋼印,或直接申請英文學位證明。

     
  • Q8-6:畢業證書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A:
    1.親自到校填寫申請書(需附身份證影本),並利用自動繳費系統繳費,將申請書及繳費單送註冊組辦理,三天後取件。
    2.網上下載申請書,填妥後寄送或親送至註冊組,可附匯票及掛號回郵信封,由註冊組代為寄回。

     
  • Q8-7:已畢業校友如何申請中文成績單及名次證明?
    A:您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1. 自動繳費系統---到校利用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系統直接投幣申請,除中文成績單立即取件外,其餘項目請先將收據交至註冊組,再依其所需之工作天到校領件。
       ※自動繳費機系統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8:00
       ※以下身份者,中文成績單請至註冊組領取:(1)於93學年度前畢業者。(2)於前一學年度畢業者。
       ※畢業生僅能申請「畢業總成績排名」。
    2. 郵寄申請---網上下載表單,填妥後寄送或親送至註冊組,可附匯票與回郵信封,由註冊組代為寄回。
    3. 線上申請--上網申請並直接傳送,依所申請項目所需天數之工作天後到校領件繳費或將匯票與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由本組代為寄回
  • Q8-8:在校生如何申請中英文成績單?
    A:您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1.自動繳費系統---請利用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投幣後,直接取件(機器下方文件取出口取件)。
    2.郵寄申請---網上下載表單,填妥後寄送或親送至註冊組,可附回郵信封與匯票,由註冊組代為寄回。
    3.線上申請---上網申請並直接傳送,依所申請項目所需天數之工作天後到校領件繳費或將匯票與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由本組代為寄回
    4.應屆畢業生應注意當學期成績是否已全部送達註冊組,可於申請單上備註「申請畢業成績」,以提醒承辦業務人員配合注意。
    5.在校生可申請1.當學期排名、2.歷年成績排名。
  • Q8-9:英文學位證明書如何申請?
    A:您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1. 自動繳費系統---到校利用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系統投幣申請, 三天後取件。
    2. 郵寄申請---網上下載表單,填妥後寄送或親送至註冊組,可附匯票及回郵信封由註冊組代為寄回。
    3. 線上申請---上網申請並直接傳送,依所申請之項目所需之工作天後直接到學校領件繳費或將匯票與回郵信封寄至註冊組,由本組代為寄回
  • Q8-10:跨系所學程證明書如何申請?
    A:應至各學院辦公室申辦。學程證書是由學院辦公室核發的(非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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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 Q9-1:大學部日間班學生申請提前畢業之條件為何?
    A:依本校學則規定,除在職班外之大學部學生,於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畢業應修學分數且符口成績優異條件者,得申請提前畢業,不符合提前畢業之規定者,仍應註冊。前項所稱成績優異除每學期操行成績需為甲等以上外,學業成績每學期平均需達八十分以上或GPA3.38、或每學期名次列該班或該系前百分之十以內、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需達八十五分以上或GPA3.73或錄取研究所且經所屬系審核同意。

     
  • Q9-2:提前畢業申請程序為何?
    A:申請時間為每學期期末考前, 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申請書,經系主任及學院院長同意後送註冊組辦理,註冊組經初核通過,於學期結束覆核成績符合資格並呈核示後,即發給畢業證書。

     
  • Q9-3:領取畢業證書要帶那些證件?
    A:應辦妥離校手續(離校手續單)後,連同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

     
  • Q9-4:本人無法親自領取畢業證書可否委由他人代領?
    A:委託他人領取者,應備齊本人之離校手續單(須先完成相關單位之簽章)、委託書及學生證。 尚須查驗本人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

     
  • Q9-5:未能於學校公告統一領取畢業證書時間領取者,應如何辦理?
    A:應辦妥離校手續(離校手續單)後,連同學生證至註冊組領取。

     
  • Q9-6:請問暑修結束後何時可領取畢業證書?
    A: 請先與註冊組確認暑修成績已送至註冊組,確定可畢業後,再至註冊組領取,以免久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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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士班】

  • Q10-1:請問貴校的工程學士班、電資學士班、管理學士班及不分系學士班特色為何?
    A:本校工程學士班、電資學士班、管理學士班及不分系學士班特色說明如下:
    • 工程學士班:為使學生充分進行性向探索,本學士班採取大一工程學院不分系組方式教學,學生於大一下學期選定工程學院下設4系之一為主修系後,大二上學期起分流至所選定之主修系進行教學。
    • 電資學士班:為使學生充分進行性向探索,本學士班採取大一電資學院不分系組方式教學,學生於大一下學期選定電資學院下設3系之一為主修系後,大二上學期起分流至所選定之主修系進行教學。
    • 管理學士班:大一至大四均採管理學院核心教學,並以財務金融及科技管理為主要教學方向。
    • 不分系學士班:為使學生充分進行性向探索,本學士班採取大一全校不分系組方式教學,學生在大一下學期於本校13系及全球發展工程學士學位學程當中選定1系為主修系後,大二上學期起分流至所選定之主修系進行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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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證(明)書類】

  • Q11-1:請問教育部數位學位證(明)書是什麼?
    A:教育部於109學年度起委由成功⼤學建置「全國⼤專院校數位證書驗證系統」,數位學位證(明)書之內容、驗證資訊為可攜式⽂件格式(Portable Document Format,PDF)。本校於110學年度加入該計畫。

     
  • Q11-2:數位學位證(明)書用途與好處有哪些?
    A:數位學位證(明)書為等同於紙本學位證(明)書效⼒之官⽅合法電⼦⽂件,與紙本學位證(明)書具備互補性,提供學⽣更便利的使用。透過賦予每份數位學位證(明)書數位編碼,可快速透過教育部驗證網站進⾏辨認真偽性。

     
  • Q11-3:如何領取數位學位證(明)書?
    A:數位學位證(明)書將寄送至「個人信箱」&「學號信箱」,學生可於畢業離校前修改個人E-mail,若兩個信箱於收到紙本學位證(明)書 5 個工作日內皆未收到數位學位證(明)書,最遲應於收到紙本學位證(明)書 3 個月內聯絡註冊組。

     
  • Q11-4:如何儲存數位學位證(明)書?
    A:請以「儲存附件」的方式下載數位學位證(明)書,不要以「列印->另存新檔」方式儲存檔案,此方式會導致證書編碼調整,驗證將不會通過。

     
  • Q11-5:如何驗證數位學位證(明)書?
    A:教育部數位證書驗證系統(dcert.moe.gov.tw)為驗證數位學位證書之官⽅網站,亦可於「教育部官網->師⽣園地->⼤專院校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進⾏連結。同學可自⾏將數位學位證(明)書上傳⾄教育部驗證網站驗證,亦或著提供予外部機構(企業、學校等)進⾏驗證。驗證結果將於網站進⾏顯示,包含:驗證成功、驗證警告、驗證失敗三種情形。

     
  • Q11-6:為什麼數位學位證(明)書出現「驗證失敗」?
    A:驗證失敗係指上傳的證書編碼與系統上的原始編碼不符(以列印後儲存⽅式下載或重新儲存,將導致證書編碼異動),請重新至原始E-mail下載數位學位證(明)書再進行驗證。如仍然無法驗證通過,請洽詢註冊組。

     
  • Q11-7:為什麼數位學位證(明)書出現「驗證警告」?
    A:如有申請「補證」情形,原數位學位證(明)書將會判定已有新版本,因此出現驗證警告之情形。請使用最新版本證書進⾏驗證,應可得到驗證成功之結果。

     
  • Q11-8:更名、證書遺失、毀損如何辦理?
    A:請至註冊組申請補發學位證明書,領取紙本學位證明書後,將同步發放數位學位證明書。

     
  • Q11-9:若資料有誤時,該如何申請更正?
    A:請於辦理離校⼿續前,登入學生資訊系統確認畢業資訊(出⽣年月日、中英文姓名、E-mail等),如有異動或事後發現資料有誤,請洽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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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Q11-1:有關新生體檢、申請宿舍、申請貸款、申請獎學金…等事項,應向何處洽詢?
    A:學務處保健組(6136、6137)、生活輔導組(6313、6317、6132)可回答您的問題。

     
  • Q11-2:學生可申請停車位嗎?
    A:目前校內車位有限,暫時無法提供學生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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